Aruba的IAP架構中,單個集群中可以支援多少個AP

群集設計
默認情況下,第2層域上的所有Aruba IAP都組成一個群集。您可以在單個群集上支持的AP或客戶端的數量沒有硬性限制。但是,一個群集中經過測試的最大IAP群集大小為128個IAP。
集群和移動性設計準則包括以下準則:

Aruba建議您在集群設計中使用每個集群128個AP和2048個客戶端的經過驗證的集群大小。

為了允許將來的增長,請設計一個已驗證容量的80%至90%(約110個AP)的集群。

儘管已驗證的群集大小限制適用於群集,但是您可以通過部署多個啟用了第3層移動性的群集,將部署擴展到128個以上的AP 。

如果連續RF域中的部署需要110個以上的AP,請將部署分為多個群集並在它們之間啟用第3層移動性。

如果啟用Aruba Instant體系結構中的本地代理負載平衡功能,則第3層漫遊對性能幾乎沒有影響。如果啟用此功能,則VC將使用循環策略為漫遊客戶端分配歸屬AP。使用此策略,充當漫遊客戶端的本地代理的AP的負載將均勻地分佈在群集中的所有IAP上。

注意:Aruba建議您在希望群集之間進行大量第3層漫遊的部署中啟用“本地代理負載平衡”功能。

資料來源: https://community.arubanetworks.com/community-home/digestviewer/viewthread?MID=16293